宋,杭州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一、婚姻效力具有溯及力吗;
婚姻效力是不具有溯及力的,但婚姻法具有溯及力,最新的婚姻于2001年4月28日生效,最新婚姻法生效的婚姻案件受该法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结婚条件和结婚手续分别是什么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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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般都是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去登记才算是结婚,但是有的人又不想结婚了,或者是说是受了胁迫才结婚的,那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呢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的程序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的程序有哪些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确保相关内容的一致。
报批。婚姻登记员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如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
二、去哪里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亲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受胁迫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法》规定的可以撤销的婚姻情况就只有一种,即受胁迫缔结的婚姻关系。若是不满足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属于无效婚姻。对待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处理方式就不一样。若属于可撤销婚姻的,可以申请原来的婚姻登记处予以撤销,此时就要按照上述步骤来办理。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的程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对于受胁迫而结婚的,《婚姻法》规定的是可以撤销的,受胁迫缔结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对待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一种,可以申请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