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
40066861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成功案例
婚姻自由
离婚协议书
婚姻纠纷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婚姻自由
律师文集
成功案例
离婚协议书
婚姻自由
婚姻纠纷
结婚知识
婚姻效力
离婚程序
收养法
分居关系
婚姻法律文书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婚姻调查取证
文章列表
包办婚姻应该如何处理
2013年4月29日
杭州离婚律师
包办婚姻应该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也称包办强迫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包办婚姻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在现实社会中,有及少数家长受封建余毒的影响,不顾儿女反对,仍然包办婚姻,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应当严格禁止。
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见》第17条的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原则上”是指一般的情况下,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变通。
推荐阅读:
婚前财产
如何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
文章来源:
杭州离婚律师
律师:
宋
[杭州]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4006686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dyhyls.maxlaw.cn/art/view.asp?id=75232103245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离婚当事人不出面能离吗 法院撤销婚姻后当事人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2.离婚时可以不调解和好吗 强迫婚姻罪要受怎样的法律处罚
3.2020新婚姻法新规定一女可以嫁俩男吗 订婚后女方一直在男方家违法吗
4.我国实行结婚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我国的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规定
5.哪些行为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处理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杭州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