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一个小孩子,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当符合了收养条件之后,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什么材料如何才能办理领养证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领养证有什么用
表明被收养人由谁来监护,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收养人要对被收养人履行相应的抚养等义务,同时被收养人也要履行对收养人的相关的法律义务。
办理领养证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1、根据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年满30周岁。